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5-30浏览次数:10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兴合集团,浙江经贸学院、浙江农商学院: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重点,通过开展具有一定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的理论对策研究,为促进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二、申报对象

面向全省供销社系统机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两所高职院校的在职人员进行项目申报。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本次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报(专项项目除外)。作为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2项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类型、研究期限和成果形式

(一)项目类型

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按《浙江省供销社202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省供销社有关处(室)将对获准立项的重点项目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调研及有关工作。

(二)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可提前至1年,指定完成期限的除外),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公布之日起计算。

(三)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标注“浙江省供销社2025年度研究课题(项目号:XXXX)”,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类期刊公开发表。发表的论文以纸质版为准,已录用但尚未刊发的,须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经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委员会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的予以结题。

四、经费资助及奖励设置

(一)本次省供销社科研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组自行筹措或由项目推荐单位给予一定的资助。

(二)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或北京大学学术期刊名录),今后予以优先立项,并视情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奖励。

五、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设计要求:项目设计要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学术性(或应用性),能够为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或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指明方法路径。

2.多头申报限制: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应把本项目编号作为第一标注,且不允许作为其他课题的结题成果。

3.项目名称规范:拟定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指南》里的标题相吻合,原则上不允许更改标题,但允许设副标题。如需改动标题,须经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同意,否则不作为结项材料。

4.项目组成员固定:项目组成员应相对固定,原则上申报时确定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成员离职、调离、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变更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及新成员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审批备案,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组成员的,将影响项目结项验收。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供销社202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对申请人所在单位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相关处理。

2.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请书》和《活页》(附件3)(A4打印,一式2份)、《汇总表》(A4打印,一式1份)报送至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yc1317@vip.163.com。邮件命名:“单位+省供销社课题+姓名”。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本次课题申报具体工作委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办理。上述材料电子版均可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m.0055tv9.com)下载。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86929835、86929982。                       

附件1-4:2025年度全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zip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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