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全院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全体校友:
为全面系统记述学院发展历史与现状,传承和彰显学院精神和文化传统,促进社会对学院的全面了解,提升学院知名度,推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校园和谐、社会满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学院决定启动校志编纂工作,现面向全院、离退休老同志和全体校友征集反映学院建设、改革、发展相关的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图片类
1.反映学院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
2.历任领导照片、历任领导班子合影照;
3.反映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校容校貌的照片;
4.各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以及接见学院领导、师生、校友的照片;
5.各界知名人士以及重要来宾来校参观、考察、访问的照片;
6.参加及组织重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其他对外合作交流的照片;
7.党代会、团代会、职代会、学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8.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9.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照片;
10.反映师生工作、学习、文体生活、政治学习的照片,如教学科研、实习实践等活动;
11.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图片。
(二)文字资料类
1.自建校来对学院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文献资料;
2.学院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举措、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服务社会、党建工作、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举措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3.记录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
4.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资料(如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三)实物类
1.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证书、奖杯、奖章、奖旗、奖牌等;
2.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校友的各类专著等;
3.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为学院的题词、赠言手迹等;
4.学院师生员工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资料、实物(聘书、奖状、证书、通知、作品、画册、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纪念品等),各种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5.各类媒体报道学院重要事件、活动及人物的特色资料。
(四)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院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直接送交:请将有关校史文物资料及实物直接送交至学院校志编纂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303室)。
对于个人收藏的珍贵资料,如不便捐赠,校志办经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二)电子邮件:以图片等电子文档可以E-mail至:xzb@zjiet.edu.cn
(三)邮寄送达:外地校友、离退休老同志不便直接送交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可以快递到付的方式将资料邮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校志办(行政楼2303),邮编:310018,电话:0571-81062730
三、征集要求及说明
(一)征集工作组织:各系、部、处室确定一名校志编纂工作联络人,负责校志编纂的联络、部门资料收集与移交、文字稿征求意见等工作。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于10月31日前报学院校志办。
(二)相关要求:提供图片、实物等资料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三)个人财产的处理:提供人可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便捐赠的,请在送交或寄送时说明,学院将对采用的实物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个人。
(四)资料的管理:学院对所有征集到的校史文物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妥善管理。
(五)奖励和表彰:提供重要史料、对校志编纂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学院将酌情给予奖励。
(六)征集期限:自本通知颁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资料移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571-81062730(内线:7730)
联系人:邵老师 陈老师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