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比办法》《学院文明班级考核实施办法》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班级评比、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共评出一等奖学金247人,二等奖学金370人,三等奖学金609人,三好学生471人,优秀学生干部196人,单项积极分子659人(见附:1、2),现向全校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向学院学生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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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