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供销社,省社本级各单位:
2016年度浙江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围绕供销社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二、项目申报分类
2016年度浙江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研究设《2016年度浙江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一般项目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鼓励课题组围绕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提高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等有关内容进行研究和探索。
三、申请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全省供销社系统机关、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项以上(含两项)项目的申请。承担省厅及以上项目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四、经费资助
本次省社科研项目实行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组自行筹措。
五、成果形式和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研究成果必须有所创新且符合学术规范。重点项目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供销社领导批示;(2)被地市级及以上供销社采纳;(3)在核心期刊(或中国合作经济、浙江合作经济)发表。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需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或浙江合作经济)发表论文。
六、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请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七、本次课题申报具体工作委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办理。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及《活页》等),可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网址://m.0055tv9.com/)。
八、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25日止。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电子版发到评审电子信箱kyc1317@vip.163.com;并将《申请书》一式2份,所附《活页》一式5份报送至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东区学林街280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邮编:310018;联系人:池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835、86929982。
文件原文: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供销社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指南.docx
附件2:浙江省供销社201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浙江省供销社2016年度科学研究项目设计论证.docx